杜黄海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双方离婚时 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怎么处理

发布者:杜黄海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5日|分类:合同纠纷 |497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入竞价程序,但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则应当协商解决;二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当事人双方经济条件相当;三是当事人双方同意适用竞价方式。因此,基于个案的不同情况,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在双方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可采取竞价、评估等形式,妥善解决离婚房产纠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