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针对过敏原类的物质,欧州、美国和日本都有各自的过敏原法规,列入过敏原的物质也按人种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几大跨国性的大食品公司对于过敏原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并且还包括一些敏感物质(如二氧化硫等)控制的要求。中国目前主要的过敏原法规是GB-T_23779-2009_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主要参考FDA规定的8大类物质,包括以下几类:奶制品、大豆制品、蛋制品、甲壳类动物制品、鱼类、谷物类制品、花生类制品和坚果制品。
具体的防范措施:首先从原料开始,进行过敏原分析和调查,从得出的分析调查结果对过敏原进行控制。其次现场控制方面,最主要的是从原料进厂到生产过程到产品出库,整个过程都需要进行过敏原标识,过敏原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需要独立存放,不得和正常产品或原料存放在一起,易避免交叉污染。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过敏原产品和非过敏原产品的生产设备和工器具等的交叉污染,一般每天只安排生产一个产品,如需要生产多个产品,先安排无过敏原的产品生产,然后安排有过敏原的。如果有过敏原的产品中含有的过敏原各不相同,则必须对生产线进行湿清洗,去除残留在生产线上的过敏原,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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