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食品即基因工程食品,是指利用转基因生物所制造或生产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等。转基因生物是指遗传物质基因发生改变的生物,其基因改变的方式是通过转基因技术,而不是以自然增殖或自然重组的方式产生。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研究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已获准进入商品化生产的转基因农作物有抗棉铃虫棉花、改变花色的观赏牵牛花、耐储藏番茄、抗花叶病毒番茄和抗病甜椒。
随着多种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进入大规模商业化应用阶段,转基因生物产业化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潜在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其是否安全也成为一个争论的焦点。为此,2001年后农业部相继出台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定了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商应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转基因食品是安全无害的,进口国的主管部门应该对进口转基因食品实行强制性的安全性评估。对转基因食品应在产品包装上实行强制性标注,让消费者拥有知情权,选择与否自己决定。
2.人畜共患病
人畜共患病是指既可感染人又可感染动物的疾病,主要包括病毒性和细菌性的传染病以及寄生虫病等。常见的人畜共患病有十几种,其中最主要的是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和狂犬病[3],这些人畜共患病直接威胁到动物性食品原料的安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加强检测、严格检疫、接种疫苗、控制传播等应该是防治人畜共患病的有效措施。
3.辐照食品的安全性
食品辐照技术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一种灭菌保鲜技术,根据我国《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对辐照食品的定义,辐照食品是指用钴60、铯137产生的伽玛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低于10MeV电子束辐照加工处理的食品,包括辐照处理的食品原料、半成品。
食品辐照一方面是一种能够延长食品的货架寿命、增强食品安全卫生性的技术,另一方面这种技术可以引起辐照食品的物理变化、化学变化和生物变化,从而影响食品的营养价值和感官特性。1986年我国出台了《辐照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暂行)》,陆续发布了粮食、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干果、调味品等6大类允许辐照食品名录及剂量标准。1997年FAO高剂量研究小组宣告不超过10kGy的辐照剂量处理的食品是安全的。
4.其他污染因素
危害食品安全的其他因素还有环境污染(大气、水、固体垃圾等)、产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安全性等,其实质上还是属于化学污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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