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关于食品原料的安全控制解析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317人看过

食品生产的主要原料大多属于农产品(粮油产品、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这些农产品原料及其初级加工品的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如果原料保证不了安全,还谈什么成品的安全?

所以为食品工业提供安全优质的原料是食品安全的基本保证。目前,市场上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都属于安全食品,都可以作为进一步加工生产优质安全食品的原料。这三类农产品都特别强调来自无污染的生产环境,生产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害化学合成物质,其中有机食品是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并经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的基础,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是在无公害农产品基础上的进一步提高。我国自2002年已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并确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战略。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当您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法律顾问律师刘志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

一、鉴于网上留言咨询的局限性,为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咨询委托者最好提前电话预约带相关资料到律师楼面谈。

二、请尽可能首先使用电话咨询,本律师绝对保守当事人的秘密。QQ、微信、邮箱等主要用于传送文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