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在包装前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及其规章,标准的要求。若是专供婴儿食用的食品,不允许添加任何色素、香精、糖精等食品添加剂。食品在包装时要防止受到污染。
2、包装间布局要合理,包装各工序流程要一条龙作业,有人员、包装材料、成品各自的进出专用通道。
3、包装间要配备必要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对空气、工作台面、工具容器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工具容器消毒池或消毒柜等。
4、包装工人要有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时遵守个人卫生要求。
5、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是由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6、对直接人口食品尽量采用包装后杀菌或热灌装工艺,避免定型包装食品因微生物繁殖产生胖听、胖袋等腐败变质现象。
7、包装好的定型包装食品应根据其特性予以贮存、运输、销售。如:发酵酸乳应在4℃以下贮存、运输、销售。
8、定型包装食品袋中,不得放置任何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非食用物品,但与食用方式有关,且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饮具等物品除外。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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