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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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 20 万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二审改判案

发布者:王辉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61人看过 举报

2026-06-11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何某某出借20万元给韦某某,借款用途标注为房屋买卖周转、偿还房贷及装修贷,双方签订借条,约定借期内利息3950元,逾期按年利率12%计息,违约需承担律师费等费用。韦某某与叶某某系夫妻关系,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后二人办理离婚登记。案涉20万元由两部分组成:代为偿还房贷、装修贷36964.06元,实际转账交付163035.94元。借款到期后韦某某未按期还款,何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韦某某还本付息、承担5000元律师费,并要求叶某某对全部债务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认定整笔20万元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韦某某、叶某某共同全额承担还款及律师费。叶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对借名买房、借款事宜全程不知情,未享受借款利益,不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二、办案经过

  一审阶段:何某某提交借条、转账流水、微信记录、还贷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一审直接认定全部20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判令夫妻二人共同清偿本金、利息及5000元律师费。二审阶段:叶某某上诉并举证离婚协议、房产信息、银行流水,申请调查令核查资金流向、房产交易价格,证明大额转账163035.94元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未向叶某某转账。王辉律师作为被上诉人何某某代理律师,全程参与二审庭审,梳理借贷事实、居住事实、款项用途证据,论证房屋为夫妻婚后共同居住使用,部分借款依法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精准应对对方免责抗辩。

  三、案件难点

  1.夫妻共同债务划分难:整笔20万元如何区分家庭共同生活债务与个人债务,裁判尺度模糊。

  2.借名买房关联借贷定性难:私下借名购房、低价卖房,易被主张恶意串通、虚构债务。

  3.资金流向认定难:大额款项收到后立即对外转出,无直接还贷记录,难以举证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或生活。

  4.离婚后债务分摊难:离婚协议未提及案涉房产与债务,一方以此主张完全不知情、免责。

  四、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改判:

  1.韦某某单独全额承担20万元本金、借期利息3950元及逾期利息、5000元律师费;

  2.叶某某仅对其中36964.06元房贷垫付款及对应利息、律师费924元承担连带责任;

  3.剩余163035.94元因无法证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叶某某无需担责;

  4.一、二审诉讼费按责任比例由韦某某、叶某某、何某某分摊。

  五、办案感想与经验

  本案核心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刀切全担,要按款项实际用途拆分认定。婚姻存续期间借款,未共签、未事后追认的,债权人必须举证款项用于共同居住、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仅以婚内借款为由要求配偶全额担责,难以得到法院全部支持。同时借名买房引发的民间借贷,资金流水、聊天记录、居住证据是定案关键,缺一不可。

  六、同类纠纷当事人维权建议

  1.出借资金务必签订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利息、逾期责任、律师费承担条款,保留完整转账、聊天、还贷凭证。

  2.婚内出借款项,尽量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避免后续拆分债务、部分免责风险。

  3.遭遇配偶被诉连带还债时,立即调取资金流水,证明款项未用于家庭生活、未实际获益,争取部分免责。

  4.借名买房相关借贷,留存居住证明、缴费记录,佐证房屋用于夫妻共同居住,夯实共同债务依据。

  5.一审败诉后及时上诉,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房产档案、银行流水,精准划分债务性质。

  七、王辉律师本案贡献

  王辉律师在本案二审代理中,精准梳理20万元款项构成、借贷合意、实际交付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对方恶意虚构债务、完全免责的上诉主张;准确运用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紧扣房屋婚后共同居住、部分款项用于还贷的客观事实,协助法院精准拆分债务性质。既保住了债权人完整债权实现,又在法律框架内应对二审改判调整,专业把控庭审质证、举证辩论关键点,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同类婚内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拆分认定案件提供了专业办案参考。

王辉律师(咨询电话:13763390852),执业年限14年,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拥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与十余...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310017030
  • 擅长领域:公司法、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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