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律师
王辉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2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13年
执业年限13
13763390852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诈骗案缓刑辩护成功经验:从“电话通知到案”认定自首的关键突破

发布者:王辉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6人看过 举报

2026-06-2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速览:冒充警察谎称“有关系”帮追赃,诈骗17万余元

  吴某某搭乘被害人邓某顺风车后互加微信,冒充凤凰派出所民警,谎称可利用关系帮邓某追回此前被骗的47万元,以“活动经费”为由多次骗取邓某微信转账。2020年2月至5月间,共计骗取174115元。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数额巨大,量刑建议三年。

  二、办案经过与判决结果

  2020年6月4日,民警电话通知吴某某到案,其同意并自行前往,在现场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家属全额退赔174115元并取得谅解。庭审中吴某某认罪认罚。法院认定自首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三、案件难点与破局关键

  核心难点在于诈骗数额巨大(17万余元),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冒充警察属于从重情节,争取缓刑难度极大。

  破局关键在于精准认定“自首”。辩护人紧扣“电话通知到案”细节——民警电话通知后吴某某同意前往并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依据司法解释,“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自首。法院采纳该意见,认定自首成立,为缓刑奠定法定从宽基础。此外,全额退赔174115元、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形成叠加效应,最终说服法院适用缓刑。

  四、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第一,深度挖掘“电话通知到案”的自首认定空间。王辉律师敏锐捕捉到案细节,结合司法解释成功论证自首,将法定刑起点从三年以上拉回可适用缓刑的区间。

  第二,推动全额退赔并获取谅解。案发后仅9天即协助家属完成174115元全额退赔,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在量刑中发挥关键作用。

  第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推进量刑协商。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放弃无罪抗辩转向认罪协商,争取公诉机关对缓刑建议的认可。

  五、给当事人的实务建议

  一是“电话通知到案”是自首认定的重要情形。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并如实供述,依法可认定为自首,切勿错失这一法定从宽机会。

  二是诈骗案件全额退赔是争取缓刑的核心筹码。退赔越早、越彻底,谅解书的价值越大,对量刑的正面影响越明显。

  三是委托专业刑辩律师尽早介入,精准识别自首等从宽情节。本案若无人敏锐捕捉“电话通知到案”的法律意义,缓刑结果难以实现。

王辉律师(咨询电话:13763390852),执业年限14年,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拥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与十余...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310017030
  • 擅长领域:公司法、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14401201310017030 公司法、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