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纠正。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上述内容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团队收集并整理,供大家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纠正。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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