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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受伤如何处理

发布者:林鹏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2日|分类:人身损害 |1244人看过


1.企业与返聘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返聘员工与原企业之间成立的并非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2.企业承担责任的范围与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意味着雇主仅对雇员从事其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企业承担责任的范围限于在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劳务活动中所受伤害;企业承担的责任形式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例外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办理退休手续,如何处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的规定,处理的方法为:(1)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应领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经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4.企业注意事项:因返聘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的问题,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企业应依法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2)企业应与员工签订返聘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员工的离退休时间以及返聘的性质。(3)员工因工受伤不按工伤处理。因此,员工受伤赔偿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4)建议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或由员工自己购买商业保险。考虑到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重于工伤赔偿,且工伤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由企业支付,因此购买商业保险非常必要。

上述内容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团队收集并整理,供大家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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