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又是不满14岁!一个蓄意杀人的孩子,一个对于他人性命视如草芥,对于犯罪不屑一顾的孩子,却堂而皇之地因为不满14岁,再一次逃过了法律的严惩。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案发后男孩父母的态度以及扮演的纵容包庇的角色,才真是让人心寒。而这个被杀害的10岁女孩子又做错了什么,她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却被男孩骗至家中杀害。女孩妈妈守着离家百米的灌木丛边哭得撕心裂肺,任凭她怎么悲痛,也再看不到女儿每天放学后蹦蹦跳跳奔向她的样子。
10月24日21时许,@大连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10岁女童上完课外班后未归家人在灌木丛中发现尸首。据澎湃新闻消息,近日大连沙河口区女童王某被害,她的遗体在距家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被家人发现。遇害女孩王某的妈妈告诉记者,女儿平时三点半左右到家,但20日当天迟迟未归,随后家人报警。王某的舅舅表示,当日19时许,在距王某家里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家人发现王某的尸体。他称,事发当天,王某上完校外美术班的课后,被嫌疑人骗至家中,随后遇害。
据报道,涉事男孩蔡某某和受害女孩曾上过同一个托管班,蔡某某被抓获前还曾“自导自演”洗脱嫌疑,在班级群中向同学表示自己未满14岁。涉事男孩此前还曾骚扰多位女性,数百居民联名请愿处罚行凶者。案发后蔡某某的父母去向不明,既不道歉也未提出赔偿。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再引热议
此事发生后,“是否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话题再次引起热议。目前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而加害人蔡某某不满十四周岁,属于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回想一下近年来连续发生的恶性事件:四川大竹13岁男孩弑母,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湖南衡阳13岁男孩锤杀父母,江苏建湖13岁男孩弑母.......1年零3个多月的时间发生4起悲剧,都是踩着法定年龄点,这些孩子最终均未受到刑事处罚。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现在的小孩心理普遍成熟较早,最低刑责年龄是否应该降低一些?
纵容之下,是一次又一次犯罪
儿童即使犯法,也以收容教育为主,多数从轻处罚甚至免责。没有约束的保护,等同于纵容和包庇,甚至这种保护有可能起到反作用,让不足龄的未成年人作恶更加有恃无恐。
广西人韦某,曾于2010年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时只有13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时隔仅一年,韦某持刀重伤一名小女孩,虽被判6年但得到减刑。2016年,早已释放的韦某,毫无悔意,又残忍杀害了广州一名11岁的女童。短短6年,同一个少年连续犯下3桩重案。从初犯到惯犯,最终成了杀人犯。13岁时,法律没有及时惩治罪恶;19岁时,罪恶又会将魔爪伸向又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据北京的检察机关统计,在学校,违法犯罪的孩子劝退率在60%。由于劝退后大部分孩子无法上学,家长也无暇看管,这样下去,他们的重复犯罪率就会越高。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认为,一个孩子,在没有制度约束、惩罚机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别觉得现在还是个小坏蛋,将来就有很可能是个大魔鬼。
谁来保护受伤的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提到,“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面对同样是未成年人的受害者,当受害者的利益和加害者产生冲突时,保障加害者的权益,无疑让受害者寒了心。为此,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春生提出建议,修改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
也有律师提出其他意见。律师平骧认为,英美法系中,“恶意补足年龄”的经验值得借鉴。意思是,如果能够证明,儿童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并且罪行十分恶劣的情况下,可以判定未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是未成年人,两边都是人权,更应该保护的,是那些无辜受害的孩子。因是个孩子,才更应该管教。
24日晚,@人民日报 就此事发表评论《未成年人犯罪应受足够审思》。评论指出,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早发现早预防,实行分级干预。
《亲爱的弗洛伊德》说: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多半是因为父母认为他“只是个孩子”,于是放养宠溺、缺乏管束。如果家长不懂得好好教育孩子,教他辨别是非、遵守规则,社会定会替你狠狠地教训他。
(1)给孩子敬畏教育
对孩子教育的第一点,就是敬畏。敬,是教孩子要做什么,发自内心地尊重;畏,是教孩子不能做什么,警示孩子的不良行为。只有孩子有了敬畏的意识,才会遏制天生的野性,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会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
(2)越小管,越好管
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她曾说:“犯罪心理问题,很多都是源于人的早期。”
很多家长认为,孩子还小,听不懂道理,以后长大了再慢慢教育。其实不是的,如果孩子小的时候你没管他,从14岁才开始管,是根本管不了的。
(3)说不行就是不行
6岁之前对孩子说“不”,是给孩子一个最早的训练。孩子哭闹时,把门一关,往孩子跟前一坐,看着他吵,表明姿态——说不行就是不行,你哭吧,你闹吧。
然后在孩子哭得精疲力竭时,给点爱,用热水给他擦把脸,再跟上一句:还哭吗?要哭接着哭。这样,你没有打他,没有骂他,但你以这种方式告诉他,如果你闹起来没有道理,我不会心疼,也不让步。
这一次孩子就会知道,闹是没有用的。
(4)说清规则
如果真的要惩罚孩子,要让孩子明白,我为什么惩罚你。说清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如果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就会受到惩罚。
这样孩子下次遇到同样的事情时,心里就会有一道防线:这个事情不能做。
(5)底线不能跨越
最重要的一点,是父母要用自己的权威,帮孩子树立一套健康、完整的行为道德体系,与社会保持一致。让孩子明白,有些底线你坚决不能跨越,某些错误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孩子是一张白纸,小时候有什么样的教育,长大就会有怎样的成长轨迹。祝愿每个孩子,都能成长为天使的样子。
来源:综合自国馆、大连公安、澎湃新闻、现代快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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