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婚姻律师久了,会发现一个不太有人明说、但反复应验的规律:
一个人怎么对待他的伴侣,往往就怎么对待律师。
这不是巧合。是同一套行事逻辑,换了个对象而已。
比如,这类当事人。在婚姻里,经济上锱铢必较,情感上一片荒芜,走到最后移情别恋,回头起诉离婚,财产方案苛刻得让人沉默。可你仔细看,他们在别处也大方不到哪儿去。
来找律师咨询,占用律师的时间、经验和判断,他们却觉得不就是聊个天,还收什么费!
他们全程都在装。装成功,装大方,装自己是被逼无奈才走到打官司这一步。但唯独在一件事上不装,就是一分钱不想出。
我后来想,这不是抠门。
抠门是舍不得钱。而这种人是打心底里觉得:你的付出不值钱,你的时间不叫成本,你的劳动可以被压价、被忽略、被白嫖。
你看,这和他们在婚姻以及其他关系里的逻辑,一模一样。
他们对妻子说:这个家是我挣的,你没贡献。
他们对服务员说:这菜凭什么这么贵?
他们对装修工人说:这点活儿就要这么多钱,坑人。
......
底层逻辑完全相同——凡我之外的人,付出都不值钱。 只有我的付出,才叫付出。
社会学里有个说法,叫交换的不对等。健康的亲密关系也好,商业关系也好,靠的是一种默契的公平感:我看见你的付出,我承认你的价值,我愿意为它让渡一部分我的利益。这种公平感,是信任的地基。
而有些人,地基是塌的。他们的世界里只有一个圆心,就是自己。妻子、律师、服务员、合作伙伴,全都绕着这个圆心转。转到你头晕,转到你心寒。
所以为什么很多出轨的人,到最后连律师费都要算计?
不是没钱。是在他们的世界观里,你能替他们办事,是你的荣幸。 他们没办法把自己放到一个“我需要你,所以我尊重你的劳动”的位置上。因为那意味着,他们要承认有人和他们平起平坐。而这对一个靠“我永远是对的”的“信念”活着的人来说,太难了。
我常跟年轻律师说,你看一个当事人怎么对待他的伴侣,你就知道他以后会怎么对待你。反过来也成立。你看他怎么对待律师、怎么对待下属、怎么对待路边卖菜的老人,你就知道他在几年或者几十年的婚姻中如何对待自己的另一半。
没有人是突然变苛刻的。他们只是一以贯之地苛刻,只不过现在妻子终于不买单了,换律师来买单而已。
说句可能不太中听的话:这种人,其实最可怜。
他们这一生,可能从来没有真正体验过所谓交换带来的踏实感——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那种干净、对等、温暖的往来。所有的关系里,他们肯定都在算账。算到最后,账面上全赢,身边却没人了。
作为律师,从咨询阶段,我就不会再和他们继续对话。不是因为我不能免费咨询,而是因为我知道,即便建立诉讼代理关系,往后的每一次沟通、每一份文书、每一次开庭,他们都会用同一套计算逻辑跟我说话。
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也需要基本的尊重和公平感。没有这个,案子做不好,人也累。
但我谢谢这类人。
他们让我又一次确认了一件事:一个人如何对待婚姻,就会如何对待世界。
(本文的“他”不特指男性,仅为表达方便的写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