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丈夫出轨,原配把第三者的不雅视频发给了第三者的前夫、女儿、单位领导。第三者起诉原配侵犯隐私,要求道歉赔偿。法院判决删除视频,不用道歉,不用赔钱。
一、案情还原:一段婚外情,三次曝光
广州的小周,与已婚男喻先生发生了婚外情,并被喻先生拍下了不雅视频。喻先生的妻子刘女士发现后,受到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愤怒之下,把视频连同投诉信,寄给了小周所在学校的校长、小周的前夫和女儿,想让这些人知道小周的所作所为。
小周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害,遂起诉了刘女士夫妻,要求删除视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妻子刘女士删除视频,但未判决她道歉和赔偿。
二、法院的审理逻辑:不判道歉并非纵容
既然法院认定了原配侵犯了小周的隐私权,为什么不用道歉、赔偿?
法院的理由是:
第一,小周女士明知喻先生有家室,仍然与之保持不正当关系,本身就违反公序良俗;
第二,刘女士传播的范围较窄,没有扩散到不特定公众,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在这种特定情境下,法院判决删除视频,但不用道歉、赔偿。
三、律师解读:隐私权在特定情形下需要受限
很多人认为这样的判决是鼓励原配对第三者“以暴制暴”,这种看法显然没有体会到判决中蕴含的价值观,即隐私肯定要保护,但出轨者自己先违背了公序良俗,隐私保护的边界就会相应限缩。换句话说,你主动趟了浑水,就不能怪别人溅你一身泥。
四、给所有类似处境的原配一点建议
1. 维权要有度,再愤怒,不能把他人的隐私内容发到网上、朋友圈。
2. 证据是用来举证的,不是用来泄愤的。刘女士手里的视频,如果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完全合法,但邮寄给第三者的前夫、女儿等人,这就越界了。所以,证据的用途决定性质——用于诉讼,是维权,但用于报复,则是侵权。
最后,如果你是那个被背叛的人,请记住,可以愤怒,但不要把愤怒变成刺向自己的刀。最好的报复不是毁掉对方,而是让法律替你说话,然后体面转身。
【案例来源:广州中院(2023)粤01民终XXX号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