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一段临终录音,想让百万遗产绕过六个女儿,直接给孙女,法院说:不能。
一、爷爷的心愿
福建漳平的程爷爷,生前有一幢自建三层小楼,是他和老伴的共同财产。
2023年3月,他把房子卖了109万,钱存在儿媳的银行账户里。一个月后,老伴去世;又过了几个月,程爷爷也走了。
临走前,他录了一段录音,大意是:这109万,给孙女。他觉得,钱放在儿媳账户里,还有录音为证,这事就算定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六个姑姑转身就把兄弟一家告上了法庭,要求七兄妹平分这109万遗产。
二、录音为什么不管用?
法庭上,儿子很生气,他拿出了那段录音跟法官说,“这是我爸亲口说的,钱给孙女!”问法官,这段录音难道不算数吗?
法院最终认为这段录音不合法。原因是:
第一,录音里的话,算不上明确的赠与或遗嘱意思表示。老人只是说“钱放那儿”,没说清楚他去世后这钱全归孙女。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录音遗嘱,法律有严格的格式要求。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录音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里要记录见证人和遗嘱人的姓名、肖像和日期。
而程爷爷的录音里,在场的儿子和儿媳本身就是继承人,属于利害关系人,不能当见证人。录音也没有日期。所以法院认定:这份录音无效,不能作为遗赠依据。
三、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分
既然录音无效,那109万就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处理。七个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分。
但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做了三个调整:
1. 一个姑姑患有小儿麻痹,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应当多分,判给她30万。
2. 儿子承担了父母生前的主要照顾义务,可以多分,判给他23万。
3.另一个姑姑也承担了较多照顾义务,判给她16万。
剩下四个姑姑各得10万。
孙女,一分没拿到。如果爷爷录这段录音是自愿的,那他的心愿显然落空了。
四、给老人的忠告
这个案子值得很多老人关注。爷爷想疼孙女,但因为不懂法律,最后让七个子女对簿公堂,孙女反倒两手空空。
如果你也想给特定孙辈留财产,一定要记住不要自己搞录音遗嘱。录音看起来简单,但想做遗嘱,格式要求极其苛刻,缺一个见证人、少一个日期,就是废纸。
不想去世后给的话,可以生前就给,比如直接转账、过户,或者买保险、设信托,比死后留遗嘱更稳妥。因为遗嘱随时可能被挑战,而生前安排只要手续完备,谁也抢不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