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保障老年人婚姻自主
老人的婚姻自主权,自有法律捍卫,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
老年人要求再婚,找一个自己满意、能共同安度晚年的伴侣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婚姻法》所给予保护的。婚姻自主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即使亲生子女也无权干涉和指责。老年人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在法院的调解下与子女沟通,更多的情况下,两代人可以在心平气和的氛围里进行沟通,老人还可以要求亲友或者子女所在的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对子女进行教育和劝解。
二、法律如何规定婚姻自主权
婚姻自主权又称婚姻自由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婚姻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公民的婚姻自由受宪法保护。我国《宪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权是公民宪法权利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英重要的人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我国《婚姻法》第2条也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可见,在我国,婚姻自由权受到法律的严密保护,从宪法到部门法编织了一道周密的保护网。我国公民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限制或干涉。
老年人婚姻自主权如果没有实现的话,其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进一步维护的权益,追究相关责任者的问题,避免影响到自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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