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两月,在领证且已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女方返还彩礼!
我方当事人与女方双方经亲戚介绍认识,因女方当时提出父亲重病需要尽快结婚,双方便于快速领证结婚,没有办酒。婚后发现女方完全听自己母亲的话,经常回娘,两个人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不到二十天,后因男方做手术需要恢复静养,女方回了娘家,双方便正式分居。
期间女方提出男方父母对她不好,要求男方父母离开,才愿意回来,实际女方和男方父母并没有什么接触,只是女方不愿意回家的借口。婚内男方因为生理原因不能正常夫妻生活,后男方积极配合治疗做了手术。 结婚时男方父亲给了女方10万彩礼,通过几次现金存现到女方提供的银行卡内,后期需要指导当事人补充证据。
结婚不到两个月,女方直接回了娘家。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借助法院的平台给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在建立委托关系后2个月内,美宜家律师帮助我方当事人调解离婚;并且在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争取让女方返还彩礼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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