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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镐分手后首现身 分手费需要偿还吗?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3次举报


新浪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韩国银色情侣李敏镐、秀智交往两年多,感情看似稳定,经纪公司却在16日证实两人分手的消息,两人退回前后辈关系。分手新闻吵得沸沸扬扬,仍在服兵役阶段的李敏镐17日照常上工,粉丝抢着上前握手,短短几秒的上班路途艰辛、寸步难行。

李敏镐现以社会服务要员身份入伍,在社福中心任职,从5月入伍以来,一直都有不少粉丝会接送他上、下班,他也会亲切地握手、收下礼物。16日证实分手消息,他隔日依旧正常上工,穿着厚重黑色羽绒外套、戴着鸭舌帽及口罩,全身包紧紧仅剩眼睛露出,大批粉丝抢着与他握手,随行经纪人只好把人群往外隔开,场面混乱。不过,他下班时,仍旧有亲切与粉丝打招呼问好才离开。

分手费需要偿还吗?

分手费既然是社会生活中的客观存在,分手费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如何化解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后因给付分手费而产生的矛盾?

1.把握产生分手费行为的合法性

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应完全出于男女双方特别是给付分手费一方的内心自愿,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当事人的内心压力或精神恐惧而作出的约定或承诺。

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客观上应当是当事人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恐吓或胁迫等情形下作出的,也就是说在正常状态下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同时,合同法规定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12]这即是合同法对当事人订立民事合同行为合法性的规定。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其实质是建立合同关系,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是订立民事合同行为。

2.调解处理分手费的实际履行

由于法律对分手费尚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处理也无定论,在具体解决分手费纠纷时,往往只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原则性规定来处理。因此,笔者以为解决分手费纠纷应广泛采取调解方式,在基本查清纠纷事实的前提下,多作双方的说服解释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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