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
让每一段婚姻善始善终——用情与理的交融,给您最好的婚姻家庭解决方案。
18186662832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过期酸奶太坑爹,十倍赔偿是否会被支持?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16年08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2次举报

一、案情简介:

顾客发现超市中10盒酸奶8盒过期,一气之下买下过期酸奶索十倍赔偿。超市工作人员以其知假买假为由,拒赔。双方闹上了法庭。近日,家住武汉的李先生就实实在在的用行动维护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李先生到附近超市购物,选了10盒酸奶,却发现其中8盒过保质期7天。大型超市竟然也如此招摇售卖过期产品!李先生一气之下买下10盒酸奶,然后径直到服务台索赔。服务台工作人员建议他退货,李先生不同意,要求按照酸奶价格的十倍赔偿。工作人员声称,李先生知假买假,不是真正的消费者,无理取闹,不应赔偿。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超市支付8盒酸奶售价十倍的赔偿金420.6元。近日,该案在法院立案。

二、律师观点:

律师解释:“知假买假”不影响赔偿权利的主张。根据2014年最新的《消法》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所以李先生要求超市支付8盒酸奶售价十倍的赔偿金420.6元的诉求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以上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武汉离婚律师刘 已认证
  • 执业9年
  • 18186662832
  • 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62.8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57次 (优于99.7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34次 (优于99.7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82669分 (优于99.9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413篇 (优于99.78%的律师)

版权所有: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690456 昨日访问量:212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