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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燕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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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海燕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338人看过
实践中,商品房买受人解除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时,如涉及该房屋抵押贷款的,买受人与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按揭银行参与诉讼,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会导致买受人有权解除签订的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不能履行时,也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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