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旷工被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一则深圳劳动案例,刘某入职某公司后,担任甲公司经理,后工作一年不到,公司就在调岗通知中免去了刘某的职务,将其调入北京市的业务总部工作。刘某认为公司属于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不认可结果并拒绝前往北京公司上班,留在深圳与公司进行协商。一个月后,刘某请休年假10天,休完假后,刘某直接不来公司上班了。
于是,公司随即以刘某休假后未按公司规定打卡考勤、旷工达到十几天,严重违反了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原由,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关系。该深圳劳动案中刘某主张公司应该支付违法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的一个赔偿金,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驳回了他的请求。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理认为,该深圳劳动案中因刘某休完年假后再未到深圳甲公司正常上班,其行为属于无故旷工,认定严重违反了甲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据此以刘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无违法或不当,刘某诉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没有相关依据,法院表示不予支持。该深圳劳动案中二审刘某即使不认可公司的调岗安排,在协商的过程中也应该按时上下班,可刘某休完年假后不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上下班的打卡,其达到了十几天旷工,于是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并无违法或不当,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没有依据,法院表示不予支持。
该深圳劳动案中刘某还是不服,把此案上诉到了高院。高院认为,公司下发的通知没有问题,刘某可与公司进行协商,但不是以旷工的方式。刘某旷工十几天,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问题,不支持刘某的赔偿诉求。
深圳劳动案中公司在劳动者入职时,一定要完善员工手册,将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细化,只有这样,才能在遇到因旷工问题、调岗问题出现的解除劳动合同谈判的时候,降低企业被仲裁的风险。
我是深圳律师——张律师,遇到劳动纠纷可与我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