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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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爆改”套房影响下层住户,下层住户该如何维权?

作者:郝玉才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2次举报

一、案情简介

2023年7、8月间,张某对房子进行装修改造,隔成3间套房对外出租。他在房子卧室、餐厅位置均搭建了卫生间、厨房,导致卫生间位置正好对着楼下卧室、餐厅。一到夜里,楼上冲水声格外明显,严重影响到楼下阮某一家正常作息生活。更让阮某一家无法接受的是,楼上房屋改造时对着自家卧室、餐厅所在位置未做防水设计,存在漏水等安全隐患。

    为此,阮某曾多次与张某协商沟通。但经街道办事处协调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后,张某仍未进行整改。无奈之下,阮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拆除卧室和餐厅位置的卫生间、厨房。


二、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装修改造虽为张某的自由,但需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住宅建造对厨房和卫生间具有严格要求,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禁止改造为卫生间、厨房,且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被告张某在卧室、餐厅位置搭建卫生间、厨房,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对其居住生活产生影响,亦存在漏水隐患。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在10日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拆除其在套房内卧室和餐厅搭建的卫生间、厨房。


郝玉才,女,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聚焦专注、精益求精是郝律师一贯的工作作风,珍惜每一份信任,不辜负每一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3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