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才律师
郝玉才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40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洛阳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伙同车主或者利用自己所有的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郝玉才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8次举报

一、案情简介

      “肖哥,你把那辆奔驰开过来嘛,我这里有个局,当个追尾事故的三者车,后头给你返点子(钱),顺便给你全车做个新漆。”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间,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等27人,在成都街头借用奔驰、宝马、路虎等品牌车辆故意制造剐蹭、追尾等交通事故34起,通过“假事故真定损,真事故高定损”的方式,伙同负责定损和修理的厂家进行定损维修,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共计225万余元。


二、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等27人伙同车主或者利用自己所有的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的事实,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其中,李某某、王某某等9人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综合考虑27名被告人主从犯、自首、立功、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因素,法院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二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郝玉才,女,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聚焦专注、精益求精是郝律师一贯的工作作风,珍惜每一份信任,不辜负每一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3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