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的车位归谁所有?
无产权证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现在城市高层是越来越多,小区车位供不应求,许多人向开发商甚至物业购买一些无产权车位?但实际上无产权车位所有权并非归开放商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认为:由于开发公司向小区业主出售房屋,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也转移至小区业主,小区共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小区业主共有。故,无产权的车位归业主共有。只有建设单位只有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之后才归开发公司所有,才能进行出售,而车位不能取得产权登记,也就不能进行出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