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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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和程序

发布者:杨文昌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736人看过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和程序

依据法律的规定,商品房现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开发商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5、开发商已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6、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

7、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其程序主要为:取得现售手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购房款—交付商品房—申请房屋权属证书。

交付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简称“两书一证”。

申请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地产企业的“大证”变更为购房者的“小证”,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再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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