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娟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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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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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闫娟娟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18日 84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本案为李某驾驶车辆与被害人家属发生刮撞,导致被害人家属死亡。经过多次沟通,就刑事部分,被害人与李某达成调解,并对李某表示谅解。后各被害人委托闫律师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闫律师核算各被害人应得的赔偿数额后,代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支持了各原告人大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被害人已收到赔偿款。


律师点评及建议:

本案争议焦点为受害者为退休人员,户口性质为农业,但一直居住在城镇,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认可按农业户口计算死亡赔偿金,但农业及城镇标准相差甚多。无奈原告一方提起诉讼,原告方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因此,虽为农业户口但若符合两个条件:居住在城镇、收入来源于城镇均在一年以上的,可以组织相关证据,按城镇标准主张,若证据充分,则会得到法院的采纳和支持。


唐山闫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电话:15931516611,现执业于河北德硕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起从事法律工作,办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唐山
  • 执业单位:河北德硕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220********0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暴力犯罪、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