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丹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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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咨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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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涉嫌聚众斗殴罪成功不起诉

发布者:叶丹红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595人看过

浙江台州律师叶丹红||法律援助涉嫌聚众斗殴罪成功不起诉

2017-12-08 叶丹红 台州律师叶丹红

案情简介

 2017年628日,张某某与徐某某因琐事发生矛盾,二人于同年77日约定打架。77日当日下午,张某某纠集了杨某,杨某又纠集了刘某等五人。至晚上19时许,刘某随张某某等人在温岭市大溪镇某村附近与徐某某方四人相遇,后徐某某持刀砍伤张某某并逃离现场,张某某方的其他人员见状手持钢管追赶徐某某方,因未追上而作罢。经鉴定,张某某已构成轻伤二级。

 2017年822日,温岭市公安局以张某某、刘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向温岭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过程

 浙江咨道律师事务所接受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通知,指派叶丹红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辩护人。

 一、犯罪嫌疑人刘某系未成年人。

 二、犯罪嫌疑人刘某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

 三、犯罪嫌疑人刘某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不大。

 温岭市检察院完全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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