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张先生承租王先生房屋多年,在租期中,王先生将该房屋出售,并对房屋出租现状进行了约定,即张先生收到全部房款后退还购房人1万元租金,购房人保证租户住到租赁期满。现王先生以张先生出售诉争房屋侵犯了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为由诉至本院,要求张先生赔偿损失。庭审中,张先生称王先生知道卖房事宜,因为卖房期间都是王先生带着中介看房,王先生起诉的真正原因仅仅是要求免费多住一段时间。
[评案说法]王先生作为房屋承租人,在张先生出售房屋时,确实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结合庭审质证可以确定王先生对涉案房屋出售事宜应当是知情的,而且王先生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提出过购买涉案房屋,在此情况下,张先生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并未侵害王先生的优先购买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小贴士]实践中不少二手房在出售时是处于出租状态的,虽然本案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的出售行为并未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为了避免以后交房发生纠纷,买房人在购房时还是要认真核查租赁合同期限、主体等信息,要求租户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