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静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企业面临征收,注意警惕征收方的“烟雾弹”(二)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1日|分类:拆迁安置 |333人看过


孙先生数年前经某街道办的招商引资,投资了一家汽车零件厂。前不久,当地政府下发征收公告,而孙先生的零件厂就在征收范围内,得知该消息的孙先生立刻从外地赶回,与征收方就安置补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是蹊跷的是,就在孙先生和征收方快谈妥的时候,汽车零件厂突然被偷拆了!

当面好好协商,背后偷偷拆迁,这其实是征收方放出的“烟雾弹”。在谈判过程中,征收方作出想与被征收企业好好协商的假象,其目的实际上很可能是想让企业放松警惕,让征收方有强拆、偷拆的可乘之机。如果征收人一开始就态度强硬,那被征收企业很可能就会及时做好万全的防拆准备。

可是,为什么不少拆迁方都想“拆完再谈”,而不是“谈完再拆”呢?这或许出于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可能因为政府违法的成本大大低于合理补偿需要花费的成本。国务院590号令规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一系列程序,如果征收方给的补偿合理充分,被征收人对征收项目十分配合,那么房屋征收工作其实是可以很快完成的。但是在实践中,征收方为了减少拆迁成本经常会违法拆迁,虽然这可能会导致一定的赔偿责任,但相比其可能获得的利益,违法成本其实是很少的。

另一方面,在“诚心”谈判的过程中突然强拆、偷拆,可能让被征收企业措手不及,来不及取证。《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房屋被拆除、损毁的事实,以及拆除行为系被诉行政机关所为。在被征收企业放松警惕的时候突然袭击,这样既能达到拆除房屋的目的,又能让被拆迁人因无法提供证据而难以维权。

在此,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企业,在与政府进行谈判时,即便谈判效果看上去不错,也千万不能放松警惕,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防止对方突然袭击,打自己个措手不及。

如果您在企业拆迁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带领的蓝秦律师团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能够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