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有一批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存在很大的居住隐患。不但配套设施落后,居民生活也十分不便利。当地政府遂决定翻新基础设施,为人民群众某福利,对这批老旧房屋进行征收。其中赵某的房屋也在征收范围之内。但赵某在这里已经生活的五十多年,对老房子早已适应并有了感情,自己有合法的产权证,不同意政府强征自己的房子,赵某认为政府没有拆迁自己合法房屋的权利,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合法拥有的房屋,法律会允许征收吗?
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的依据,这样居民的权益才能达到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予以公平的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赵某的房屋因某市政府为了完善旧城区的基础设施而被征收,政府的行为是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对的,即便赵某的房屋是有合法依据的,所以赵某应当积极的配合政府的征收行为。政府对赵某的房子进行征收,也应当要遵循法律规定,给予居民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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