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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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景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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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251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是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为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受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近日,进城工作的王先生出于工作原因想在城里买一套房子,可如今节节攀升的房价让他倍感压力。他听同事介绍购买城周边的拆迁安置房会便宜很多,但王先生并不清楚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对此,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给出了解答。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较市场价而言相对中低价位的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因市政工程拆迁所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即第一类房屋,房屋产权虽然属于被安置人的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而第二类因房产开发而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即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和一般的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只要该房屋取得房权,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

拆迁安置房具有户型适中、质量稳定的优势,且没有产权的拆迁安置房价格普遍较低,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在此,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提醒您: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买卖需谨慎!首先,此类房屋的买卖受国家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不确定因素,若国家规定该房屋不得交易,则此前签订的预约合同则无法履行。此外,多数房屋在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时间间隔周期长,对于受转让期限限制的房屋更是如此,在此期间房价变化幅度可能较大,拆迁户可能因此受到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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