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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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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违法征地怎么办,掌握征地是否合法的8个小技巧

发布者:孟文静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342人看过

遇到征地拆迁怎么办?如何在被征地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欢迎阅读孟文静与李文谦律师的拆迁法律短篇,我们将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短文带您了解征地拆迁中的索赔技巧。

今天的主题是:掌握征地拆迁是否合法的技巧

我们知道,征地行为包括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两种方式。土地征用和征收的区别在于:征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因为国家的征用行为而消灭,只是使用权收到了暂时性的影响和限制因此被征用人可以获得相对较低的补偿;征用结束后的土地也会被归还到我们手中。

国家法律规定: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有权征收和征用并给与补偿。但对于征收、征用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否需要取得村民集体的同意,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就意味着,在征收、征用土地的问题上,国家享有主动权和决定权,无需取得农村集体组织或者个人的同意。从土地征收来看,被征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的征收行为,国家征收权是国家权利的体现。如何判断征地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我们可从以下8个方面进行考量:

1、 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是否合法

土地征收需要遵行国家的法定工作程序,具体为: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三项。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应当按照《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将导致错误的征地审批。

2、 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否有批准权

土地征收除了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权批准之外,其他各级机关均无权进行批准。

3、 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否有权限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由国务院批准的为(1)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2)基本农田(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为:除了国务院批准征收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征地审批,否则将导致违法的征地和审批。

4、 征收农用地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在征收农用地时,如果没有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农用地转用而直接办理征地审批的,是违法的征地审批。农用地转用是土地征收的前置程序。

5、 土地征收是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批准文件是无效的。

6、 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予以公告

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履行公告的法定职责,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和征地补偿、安置手续;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状告其不履行或完全不履行公告的法定职责来获得救济。

7、 土地征收公告的内容是否合法

公告中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完全履行土地征收公告内容的,即违法。

8、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效

根据《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土地征收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2年内未用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以上是孟文静和李文谦律师在立足于您最关心的问题,充分满足您需求的前提下,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为您提供的了解征地是否合法的思路和方法,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如果有更多的问题,欢迎您资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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