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协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为了明确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那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哪些特征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细细解读。
1、征收补偿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且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不管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强制要求另一方,减少对方的权利或者增加对方的义务。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当一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2、房屋征收双方的行为都必须合法。所谓合法,是指合乎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具体而言,如征收部门必须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受到房屋征收部门的监督;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
3、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这首先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另外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4、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政府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单方面的口头承诺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