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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明律说| 莫因一时之利,而毁长久之计

发布者:汪腾锋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4日|分类:消费权益 |507人看过

综合整理自:红星新闻


案情回顾


近日,时装零售巨头H&M因为把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销售,被罚没13.35万余元。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H&M关联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款号为047400的衬衫,经检验,耐摩擦色牢度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1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海恩斯莫里斯公司采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衬衫 374件,销售单价为129元,373件已销售完,销售金额为 48117元,剩余1件为抽样的备样产品。衬衫的货值金额为 48246元,违法所得37035.17元。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称,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产品质量法》。

 

2021年1月25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9.64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703517万元,没收违法销售的款号为047400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衬衫一件。

 

相关法条

《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观点


许多购买过H&M的消费者在看到这一新闻之后纷纷都表示“原来质量差并不是自己的错觉”。易变形、款式差、线头多……H&M的服装似乎在品控方面一直被诟病。可试想一下,在H&M营造的这种快时装背景下,平均两个星期就会换一批款式,更新换代如此之快,又何来时间去真正研发款式,把握产品质量呢?那么大量款式抄袭,不顾质量如何也成了理所当然。殊不知,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应付消费者的同时,也为自己的企业将来埋下重大隐患。

 

笔者在此提醒,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不仅要被没收违法所得,还要被额外处罚,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衣食住行乃人类生存之根本,我们之所以选择品牌,是因为我们信任品牌,如果品牌连最基本的质量都不能有所保障的话,这无异于自杀行为。这一次,H&M失去的不仅是消费者,还有自己企业的前途。莫因一时之利,而毁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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