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遗产的房子如何办理过户?广东知明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由继承人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申请房屋过户登记的,要提供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的材料。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作为遗产的房子如何办理过户?
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遗嘱由继承人继承后,由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申请时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有公证遗嘱也不能办理过户?
案例:
杨某某有3个兄弟姐妹,为避免出现财产纠纷,杨某某的父母亲自写明遗嘱并进行了公证,由杨某某继承房产。在两位老人过世之后,杨某某手握公证过的遗嘱来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却被告知材料不全无法完成过户。杨某某不免纳闷:为啥我有遗嘱都过不了户?
律师解答:
一般在进行继承过户时,受益人需提供遗嘱、遗产继承公证书(法律生效的判决及裁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房产平面图等材料。
其中遗嘱继承公证书往往是被人们所忽略的,仅凭遗嘱公证肯定不能直接办理过户。这是因为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无法判断这是否为最终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一般公证员会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这是为了方便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其他继承人对受益人所持遗嘱的真实性存疑,继承公证就不能受理或中止办理。
这种情况下,遗嘱受益人需到法院起诉解决。
作为遗产的房子如何办理过户?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