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能作为法庭证据吗?广东知明律师表示,手机短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在提起诉讼后,可以将公证文书和手机短信交给法院,在开庭时由对方进行质证,最终由法院来认可其证明效力。对于重要的一些短信,存储于手机中,千万不要删除了,尤其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要钱的短信、或者双方协商离婚的短信等等,都非常重要的。
手机短信能作为法庭证据吗?
第一点、手机接收到的短信,不要删除,在手机中和手机存储卡当中保存。对方给你发了短信之后,千万不要把短信给删除了,短信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同时,如果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的时候,还要把手机这个原始载体带着,把手机一起交给法院。还要把手机短信截屏,打印成照片,交给法院留存备案和当庭质证。
第二点、进行短信内容公证。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经过公证摘录成为书面文字,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因为向公证处缴纳公证费之后,公证处会对于手机品牌,型号以及内容进行公证,这种情况下,公证处作出的公证书,对于法院来讲是比较有公信力的。
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息证据?
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此时手机短信可以不予出示。
审查手机短信应注意什么事项?
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短信证据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双方属于案涉当事人;
2、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有无中间删减的情况;
3、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
4、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
手机短信能作为法庭证据吗?手机短信是以手机为信息传播终端与载体的文本或图片,其本质是一种数据信息流,属于数据电文的范畴,所以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在有的时候你可以保留对方的短信,避免发生纠纷时没有证据来证明的情况发生。以上就是关于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的法律知识,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