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18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静安区执业28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以案说法|二条人命,逃亡26年,华荣律师“枪下留人”

发布者: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07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6月5日随着飞机在上海XX落地,一场坚持26年的命案追凶最终尘埃落定……。

案件概要

  26年前的1994年5月20日晚,在上海市奉贤区XX一棉纺厂仓库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尹XX、尹XX因口角,利用榔头、剁纱头刀将同厂工作的员工李X、宿舍熟睡的叶X两人杀害后藏于棉花中仓皇潜逃,1999年尹XX已被执行死刑。摘自【执法实录】追凶26年。


  2020年经过奉贤警方全力以赴开展积案攻坚行动。在广东一间五金厂内抓获正在以“尹XX”身份进行打工的犯罪嫌疑人。摘自【执法实录】追凶26年。


办案经过

  上海市XX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嫌疑人,听取有罪供述,注重其辩解、疑点,并有针对性了解案件关键点。一方面嫌疑人80多岁老母亲求见律师“保儿一命”,原来其四个儿子三个已离世;另一方面,律师向检方提出“罪不至死”意见,被检方拒绝,律师征求检方“约见两被害人家属”不予答复。进入审判质证阶段,律师选用已执行死刑的另一被告人虚假供述与本案被告人之供述、证人证言、物证等存在事实矛盾为支点,对检方指控的证据逐一进行破解,同时将本案搭建起多个疑点向检方投掷,并对《1999年上海中院判决》提出质疑,引起法官关注。


案件结果

  辩护律师与检方法庭中的交锋应为刑案之本色,特别是在命案中的律师与被告人合理辩解形成“双线作战”时,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2021年11月26日尹XX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未上诉,检方未抗诉。

判决书

图片
图片
图片

理法分析

1

  同案被告人尹XX供述本案尹XX单独杀害第二个被害人之事实不成立。其法理为:“同案犯对本案的供述属于被告人的供述,仅有其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证明指控的被告人有罪”。

2

  1999年法院判决中依据证明力较弱之李X某证人证言认定“本案尹XX与尹XX偷棉花被告发后,为泄私愤而杀人”,2020年李X某又对此出具证人证言,该证言不具有证明力。其法理为:“补强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应当与主证据有不同的来源,不得以本人新的证言来补强原本人之证言”。


3

  辩护人对定性提出异议,尹XX应对第一被害人故意伤害担责而非故意杀人;对第二被害人之死系“被教唆”后而杀人,其地位、作用应认定从犯。辩护人虽无证据予以支持,但不排除其存在的可能性。其法理为:不能排除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等量刑情节的,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

承办律师

宋立华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XX。律师亲办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针对国家司法改革将办案重心前移:一是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细节,准确判定案件事实和性质;二是积极履职30天内向公安机关提出有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律师意见;三是与检察院沟通交涉,做好做足最后7天批捕期内的律师意见。大量的精准法律意见被公安或检察机关采纳,许多嫌疑人从看守所走出来,成功取保候审且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判处缓刑,有的从轻、减轻处罚,受到嫌疑人本人及家属的赞誉。


办案体会

  当下,公、检、法、律师对法律认知及运用相差无几,一方面看哪一方更仔细、认真。另一方面,运用好“法理规则”可能对当事人更“实惠”,效果更好。尽职尽责,华荣律师。


法制天地《和大律师面对面》特邀合作律师团队,10年以上婚姻家庭调解及诉讼经验,一对一制定方案。  擅长:离婚诉讼、调解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静安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31000********5K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