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5年6月4日,杨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给杨某,杨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后,刘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了杨某。2015年底,杨某再去房屋查看时,发现钥匙已经被刘某的儿子更换,刘某的儿子不愿意配合杨某进行过户。
【法律分析】
本案中刘某死亡,这便产生了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很少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后该如何处理。而一旦出现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形,往往带来比较麻烦的法律问题,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合同效力问题。而我国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笔者认为应依合同性质区别对待:本案属于财产性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刘某的儿子明确拒绝协助杨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杨某与刘某之间的房产买卖合同应予解除。合同解除后,根据法律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所以刘某的儿子应当将杨某的购房款进行返还。
【律师建议】
在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中,遇到的纠纷复杂多样,本案仅是在特定条件下的处理结果,对于其他纠纷的处理可以参考,但绝对不能套用。在遇到无法处理的房屋纠纷时,应当积极与律师取得联系,进行沟通,以便于解决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