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启亮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151169728
咨询时间:07:00-23:59 服务地区

A与B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沈启亮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3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与B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XX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宿城民初字第1308号
原告C,
委托代理人A、B,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
委托代理人A,宿迁市项里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本院在审理原告A诉被告B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A于2014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A的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A使处分权的行为,故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A撤回对被告B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A
人民陪审员  B
人民陪审员  C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D
第1页/共2页
沈启亮律师 已认证
  • 15151169728
  •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6.1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2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次 (优于94.9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208分 (优于95.1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9篇 (优于99.9%的律师)

版权所有:沈启亮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6434 昨日访问量:12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