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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庆莉律师
执业资质:1120120**********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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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闫庆莉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562人看过
裁判要旨 :商家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宣称系“海外代购”, 其与买家是否成立委托购买关系,应当从双方是 否进行委托购买事项合意、下单前商品归属及交 付方式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双方没有就委托海外代购的主要事项达成明确的合意,或者购买 前商品已为卖家所有,或者商品是“关内直邮”, 一般应当认定为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主张卖 家承担销售者责任的,予可予支持。
关联案例:(2017)浙0192民初1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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