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主张的核心诉求之一,二者适用情形、计算标准截然不同,不少劳动者存在混淆,导致诉求主张错误,影响维权效果。经济补偿金侧重“补偿性”,用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权益弥补;赔偿金侧重“惩罚性”,针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本文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析二者的适用情形、计算标准及主张要点,帮助劳动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与计算标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合法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情形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裁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原因);四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次,赔偿金的适用情形与计算标准。赔偿金仅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常见包括: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即解除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后违法终止合同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能同时主张,劳动者可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诉求,若主张赔偿金,则不能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主张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关键要点。一是明确诉求性质,根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否合法,准确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避免诉求错误;二是留存关键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相关证据(如口头辞退录音、书面通知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工资标准及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实;三是注意时效与程序,劳动者需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权益;四是特殊情形处理,若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逾期未付的可主张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在主张权益时,应结合自身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准确计算金额,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劳动仲裁机构,确保诉求合理合法。用人单位也应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避免因违法操作承担高额赔偿金,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刘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