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曦律师
孙曦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湖南-长沙执业7年
执业年限7
15173154968

服务地区:湖南

咨询我
07:00-23:00

孙曦律师代理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成功减损

发布者:孙曦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09日 45人看过 举报

2026-09-09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何某于2022年3月1日入职某公司担任安保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三千元。入职时,何某签署承诺书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12月20日,何某向某公司递交被迫离职通知书。随后,何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某公司支付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待遇六千元、违法解除赔偿金1.2万元、失业保险金4.1万余元以及扣发的工资和全勤奖九千余元。某公司委托孙曦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孙曦律师答辩称,公司未克扣工资,何某系自行离职;且何某入职时自愿放弃社保,其主张的各项损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解除原因;二、某公司是否应支付医疗待遇损失、违法解除赔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及拖欠的工资。

孙曦律师在庭审中围绕上述焦点展开辩论。针对医疗待遇和工资诉求,孙曦律师指出何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实际发生了医疗待遇损失及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事实,亦无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形。针对赔偿金,律师主张何某系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法定条件。针对失业保险金,律师指出何某签署过放弃社保承诺,且其离职情形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裁判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双方于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某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何某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六千元。同时,因未缴社保导致何某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某公司应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六千九百余元。但对于何某主张的医疗待遇损失、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拖欠工资等请求,因证据不足,仲裁委均不予支持。最终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支付何某经济补偿金及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共计1.2万余元;驳回何某的其他仲裁请求。孙曦律师成功为某公司大幅减损。

 

【律师价值】

孙曦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面对申请人高达六万余元的仲裁请求,孙曦律师精准剖析案情,制定有效答辩策略。在庭审中,律师紧抓证据规则,敏锐指出申请人在医疗待遇损失、拖欠工资等诉求上存在举证不能的致命缺陷,成功说服仲裁庭驳回该部分请求。同时,针对社保缴纳问题,律师充分阐述申请人自愿放弃社保的事实背景,虽未能完全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但成功将赔偿金额从六万余元大幅核减至1.2万余元,最大程度维护了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显著的案件减损效果。

现任湖南湘和律所主任,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始终坚守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专注处理劳动争议、保险纠纷两大核心领域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湘和(娄底)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1320********19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湖南湘和(娄底)律师事务所
1431320********19 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