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除了婚生子女外,越来越多的家庭关系出现,比如: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然人们的文化观念越来越开放,但是对于非婚生子女,世人仍然抱有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们。但是,在相关权利上,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权利真的一样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民法典继承篇司法解释》 第十九条 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由此可知,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权利,并且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孩子是无辜的,希望大家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们,以免造成幼小心灵的伤害。若在生活中,你的合法权利受到伤害,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