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下,这种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忠实义务条款的确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协议经常约定的一条,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协议,婚后如果因为一方出轨而离婚的,则出轨方净身出户,全部财产归另一方所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净身出户”适用的可能性比较小。尽管夫妻一方违反协议出现重婚、出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法院也只会支持一方向有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剥夺一方全部财产权是极少的。
现实生活,对于“任何一方出轨情况要净身出户”的约定,其实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属于夫妻双方自愿签订。而且,“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术语,很容易产生争议,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起草相关协议以维护自己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