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要结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有的是为了幸福、有的是为了稳定、有的是为了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更有甚者是为了钱。而我认为结婚是因为双方感情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而选择的结果。 俩个人希望以合法的身份,守护着彼此。每个人都希望老的时候,那个人可以理直气壮的一直陪在你身边。可是有些事情往往事与愿违,打破婚姻的往往是彼此厌烦而“犯错”,没有了夫妻情分,往往是在财产上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婚姻中一方有过错就真的会少分财产吗?
让我们来看看新的《民法典》是对此怎么规定的。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有外遇,家暴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过错一方的惩罚。这种认识虽符合传统道德的价值观,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您不清楚过错方是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