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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报价格进口货物,被发现补税就行吗?

发布者:邵永飞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5026人看过


(作者:邵永飞律师,曾在海关缉私局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行政、刑事案件。现为专职律师,主办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尤其是走私犯罪、海关案件。)

先说答案低报价格进口属于走私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补税不能免刑

笔者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些做进口业务的企业在进口时为了降低成本在向海关申报进口时会把货物价格调低之所以会这样做一是对海关规定不完全了解存在一知半解的现象看到行业中其他公司这样做就存在从众心理认为后果不严重二是受国内明星或者网红逃税后巨额补税新闻的影响以为被发现后补税即可存在侥幸心理

但是低报价格进口属于走私行为一旦案发企业及相关人员就会被海关缉私局刑事立案此时就会发现这种认识是大错特错的企业因涉嫌犯罪而陷入倒闭危机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也面临牢狱之灾可以说这种结果是始料未及的因此而付出的经济自由声誉等代价也是不能承受之重

近几年的明星逃税案件和网红逃税案件使得逃税罪的首犯免刑或者初犯免刑的说法得到广泛传播但相关概念在传播中无疑受到了公众的误解或者扩大化解读

逃税罪是刑法中的一个独立罪名不是逃税相关罪名的总称首犯免刑或者初犯免刑只存在于逃税罪的刑事规定中这个罪名中偷逃税款是国内税而在货物进出口/进出境环节需要向国家缴纳的进出口环节税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所涉及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没有首犯免刑或者初犯免刑的规定的

低报价格进口货物物品所初犯的罪名正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个人逃税数额达到10万元单位逃税数额达到20万元无论是否初犯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是要受到海关缉私局刑事追诉的不存在补税之后就没事了的说法

关于逃税罪的首犯免刑和海关走私案件不能补税免刑如欲了解详情可以参阅笔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补税能免刑吗?>一文

 



感谢阅读!

以上是邵永飞律师的个人观点,不构成对个案的处理意见,具体案件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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