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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玉娟律师
邵玉娟(电话微信同号:17737191301)为河南省第一批刑事专业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委员会委员;曾经获“全市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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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公司打理财务涉网络诈骗,律师助力最终被判缓刑

发布者:邵玉娟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43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李某诈骗案案件整理

一、案件背景

本案系团伙利用网络直播售卖变造人民币实施诈骗案件,当事人李某伙同张某宏、张某飞等人,依托文化传媒公司运作抖音藏品直播间,通过加工伪造错版人民币骗取钱财,涉案人员共计八人,案件由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二、犯罪事实

涉案分工:当事人李某在团伙中负责财务核算、货品采购工作,知晓团伙购进、自行裁切制作 “福x”“漏x” 变造人民币的全过程,还对接货源采购事宜,配合团伙整体诈骗运营。

作案模式:团伙虚构钱币高收藏价值,用账号伪装顾客哄抬竞拍价格,制造热销假象诱骗群众下单购买。

涉案金额:当事人李某个人涉案诈骗金额 286587 元,属诈骗数额巨大范畴。

归案处置:2023 年 3 月 22 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续历经拘留、逮捕,全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律师辩护细节

地位定性:主张当事人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并非犯罪发起、组织者,仅执行辅助类工作,主观恶性与作用程度较低。

量刑情节:提出当事人李某已全额退缴涉案赃款,主动自愿缴纳罚金,积极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

情理佐证:提交离婚协议、亲属出生证明、个人及家人诊断住院材料,以家庭实际困难情况,请求法院酌情从轻裁量。

认罪态度:当事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恳请法院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被告人当事人李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参与退缴的涉案赃款依法返还受害人员。

五、案例点评

法律层面:本案属于电信网络新型诈骗,变造人民币并虚假营销售卖,既违反人民币管理相关法规,又触犯诈骗刑法条文。团伙区分主从犯,组织者获重刑,辅助人员结合情节从轻处罚,裁判尺度贴合法律规定。

辩护价值:本案辩护精准抓住从犯身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核心从轻情节,辅以家庭客观情况佐证,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有效降低刑罚实际执行影响。

警示意义:网络藏品交易暗藏骗局,私自裁切变造人民币、虚构藏品价值牟利均属违法犯罪;同时职场人员需认清团伙犯罪性质,切勿参与财务、采购等辅助犯罪行为,避免触犯法律承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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