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这起案件的核心是影视投资引发的刑事纠纷:涉案影视公司在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前提下,靠现场宣讲、朋友圈宣传、发电影手册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的人鼓吹 “投资电影稳赚不赔、收益翻倍”,还虚构热门电影投资成功案例引诱投资,一共吸引 32 人投入 428 万余元,最终仅退还 28 万余元,近 400 万元投资款未返还。
公安机关最初认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我们全程积极介入、全力推动案件公正处理,核心做了三件关键事:
梳理全案证据:协助被害人整理投资合同、转账记录、宣传话术等全部材料,厘清资金流向与案件事实,为司法机关查清案情提供完整证据支撑;
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紧扣 “是否有犯罪主观故意” 这一核心,反复研判证据后,向检察机关明确提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卜某具有非法吸存、诈骗的主观故意,案件未达到起诉标准;
跟进司法程序:全程紧盯案件补充侦查、审查起诉全流程,督促司法机关把事实查透、证据查实,避免案件草率定性。
最终,检察机关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延长审查期限后,采纳了关键法律意见,认定警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中,我们律师始终站在被害人立场,既帮大家厘清案件真相、维护合法权益,也推动司法机关严格恪守证据裁判原则,守住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底线。
王中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