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珊律师
兰珊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四川-绵阳
17340060397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安徽、澳门、北京、重庆、福建、甘肃、广东...

咨询我
00:00-23:59

兰珊律师筑牢“合同相对性”防线——近50万装修款索赔全免,客户零赔付

发布者:兰珊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0日 47人看过 举报

2026-06-10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甲(位于S省某县)与乙(位于S省某县)于2023年11月29日签订《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为甲的KTV进行装修,合同总价498,888元。合同签订后,甲向乙个人账户支付了69,900元,乙于2023年12月12日进场施工。后双方因付款、施工图纸等问题产生分歧,乙于2023年12月27日停工撤场,工程烂尾。
甲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乙及丙公司(乙身份证复印件上盖有其公章)共同返还69,900元及利息,赔偿信赖利益损失21万元及KTV未营业损失2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合同解除,甲还需向乙支付装修款差额33,776元,丙公司不承担责任。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兰珊律师的代理策略
兰珊律师(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代理乙,在二审中精准防守:
第一,坚守合同相对性底线。 兰珊律师指出,案涉合同乙方处仅有乙个人签名,无丙公司公章或授权委托书,装修款也是打入乙个人账户,丙公司从未参与施工管理或采购验收。乙的个人行为不能绑定丙公司。
第二,击破表见代理主张。 针对甲主张乙构成表见代理,兰珊律师论证: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面对近50万元的大额合同,未要求乙出示授权委托书或核实丙公司意愿,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不构成“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第三,锁定双方均有过错。 兰珊律师举证证明:乙未提供施工图纸构成违约,但甲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首期款同样构成违约。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各自损失应由各自承担。
三、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兰珊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98元由甲负担。乙无需向甲返还任何款项,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案例价值
本案中,兰珊律师凭借对合同相对性和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精准把握,成功抵御了上诉人试图将个人债务转嫁给公司的攻击,帮助客户在两审中均获得全胜,守住了“零赔付”的一审胜果,充分展现了在复杂合同纠纷中的专业功底和实战能力。

兰珊律师,四川明炬(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大学本科,专注于处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及合同纠纷等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绵阳
  • 执业单位:四川明炬(绵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720231164904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四川明炬(绵阳)律师事务所
15107202311649048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