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代理原告离婚诉讼案:调解离婚的成功实践
一、基本案情
A(男方)与B(女方)经人介绍于2019年6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B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双方缺乏沟通,感情破裂。A遂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经历三次起诉才最终调解离婚,过程曲折。
1. 第一次起诉(环翠区法院)
- A提交了B在威海XX某小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符合管辖规定。
- 但B未出庭,法院以“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
2. 第二次起诉(环翠区法院)
- A无法提供B最新的威海居住证明,仅知B可能在威海某区居住,但具体信息不明。
- 法院以“被告经常居住地无法确认”为由,未予立案。
3. 第三次起诉(安徽省某县法院)
- 律师调查发现B的居住证已过期,且威海派出所无新登记记录,最终确定B的户籍仍在安徽某县。
- A决定向B的户籍地法院起诉,并提前准备财产分割方案,最终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
二、律师点评
1. 管辖权问题是本案关键
-第一次起诉:A成功提供B在威海的居住证明,符合“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
- 第二次起诉:因B居住信息不明,威海环翠区法院无法认定管辖权,A又不想到B户籍所在地起诉,导致立案失败。
- 第三次起诉:律师调查确认B居住证已过期,只能按户籍地起诉。
启示:
- 若对方居住证即将到期,应尽快起诉,避免因管辖问题增加诉讼成本。
- 若无法证明对方经常居住地,只能回户籍地起诉,但可提前收集财产证据,提高调解成功率。
2.调解策略的成功运用
- B的主要顾虑是孩子教育问题(担心无房产影响在威海上学)。律师主动核实政策并告知法院,消除B的抵触情绪。B关心和担心的问题,律师都提前和B多次沟通过,提前准备,积极应对。
- A只起诉离婚,但是考虑B可能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避免庭审时因争议拖延或者再次开庭,提前准备好财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证据。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减少诉讼成本。
-三、律师建议
1. 关于管辖权
- 尽早起诉:若对方有有效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起诉,避免因管辖问题增加难度。
- 除居住证外,可尝试调取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物业记录等,证明对方经常居住地。本案中律师也尝试过,因为B没在居住证的地址实际居住过,未调取到。
2. 关于调解与诉讼策略
- 提前沟通:了解对方核心诉求(如子女抚养、财产分配),针对性制定调解方案。
- 充分准备:若涉及跨省诉讼,提前安排差旅、证据整理,提高效率。
3. 关于经济成本考量
- 跨省诉讼涉及差旅、住宿等费用,律师应提前评估,建议当事人权衡利弊。本案中,律师提前与法院沟通尽量定在上午开庭,选择当天下午四点的火车出行,降低当事人负担。
于春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