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长期供货欠款200万余元,律师厘清担保责任促调解回款
一、案情简介
原告常州某材料公司与被告南京某公司自2008年起长期业务往来,由南京某公司向原告采购地板等货物。2024年,经南京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确认,截至当时欠付原告货款共计200万余元。同日,刘某、南京某地板销售中心承诺对上述债务提供担保。此后,被告未支付任何款项。原告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南京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刘某、销售中心在南京某公司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二、律师作用:固定债权、锁定担保、推动调解
张洁律师,江苏摩方常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8年,长期专注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接受委托后,张洁律师首先梳理双方长达十余年的交易凭证,核对对账单、送货单、往来记录,确认欠款金额准确无误。针对担保问题,律师及时固定刘某及销售中心当日出具的担保承诺,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避免仅起诉主债务人导致后续执行落空。诉讼中,律师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并设计诉讼请求:主债务人支付货款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补充保证责任,同时主张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面对被告委托律师出庭,张洁律师从证据链、担保责任、利息计算标准等方面充分准备,推动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三、调解结果
调解协议确认:南京某公司于2025年向原告支付价款200万余元,并以该款为本金,自2025年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刘某、销售中心对南京某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逾期不履行,客户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办案心得
买卖合同欠款案件,关键在于“早固定、早保全、早调解”。本案中,律师没有仅停留在对账,而是抓住担保承诺这一关键,将担保人一并纳入诉讼,极大增强了回款保障。同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既缩短诉讼周期,又保留强制执行效力。张洁律师认为,商事纠纷中,律师的价值不仅是打官司,更是帮企业设计最优回款路径,把纸面债权变成真金白银。执业18年来,她始终坚持证据为王、方案先行,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执行检验。
张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