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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败诉”下的完胜——附条件判决巧破百万赔偿困局(最高院)

发布者:李艳玲|时间:2026年10月09日|7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场“败诉”下的完胜——附条件判决巧破百万赔偿困局(最高院)

一、案件简介

A公司为一家法国公司,专注于调漆设备,产品应用于汽车修补漆以及工业涂料市场,服务于全球的超过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B公司为一家小微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有:汽车配套用品、颜色用品、工业民用水性涂料用品、气雾剂的技术开发等等。2021年,A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向B公司提起诉讼,并主张500余万元大额侵权赔偿。2023年,一审法院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100万元。B公司面对该不利判决,2023年7月,委托北京盈科李兆岭律师、张显益律师团队代为处理专利侵权诉讼程序。本案中,我们团队全力以赴,最终二审虽然维持原判,但是为“附执行条件”的判决,并且涉案专利大概率会被我方无效掉,为我们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

二、代理过程

我们团队了解实际情况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则及我们的经验,制定了详细的应诉方案,从以下几点进行答辩,分别是:(1)涉案专利剩余的权利要求,实质上和权利要求1-7(已经被宣告无效)相同,应该被宣告无效,应当驳回被上诉人起诉;(2)一审判决侵权认定错误,上诉人的产品并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3)一审判决关于赔偿数额认定事实遗漏或错误;3.1被告为微型公司,没有研发、生产产品和销售大量产品的能力;3.2一审判决未正确区分在自喷漆中,工业罐和涉案专利所述的定制罐的区别,导致证据认定错误;3.3涉案专利在被诉侵权产品所获利润的贡献度较低;3.4关于被告未提供财务账簿、资料的说明;3.5被告不存在主观恶意侵权的行为;3.6一审判决侵权物认定事实错误;3.7一审判决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作为酌定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错误,且权利要求范围发生很大的变化;3.8被告在抖音、淘宝、快手平台上基本没有销售量;3.9关于对被上述人提出的许可合同质疑。

三、案件结果

 

最终,经过我们团队的努力,法院作出了“附执行条件”的判决。裁判观点: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侵权并判决被诉侵权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其中判决受到侵害的部分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且被诉侵权人针对判决受到侵害的其他权利要求已经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为合理兼顾专利权保护、胜诉利益维护及专利权无效的风险负担,可以考虑相关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权利人据以主张权利的其他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的可能等,对于被诉侵权人承担的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附加必要履行条件,以判决受到侵害的任意一项专利权利要求在已经启动的无效宣告程序中被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有效,且确定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判决能够履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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